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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 2025-01-05
撰写: 2025-01-05 18:14
大韓民國憲法法院是為了守護憲法及保障國民基本權利而設立的獨立司法機關。憲法法院於1988年9月1日正式成立,肩負著維護大韓民國憲法秩序及實現法治的重要角色。
1987年民主化運動之後 產生了修憲的必要性,藉此設立了憲法法院。憲法法院位於首爾特別市,由九位法官組成。這些法官分別由總統、國會及大法院院長任命,以保障憲法法院的獨立性。
憲法法庭
大韓民國憲法法院透過這些功能,貢獻於憲法的守護、法治的實現及國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憲法法院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扮演著構成大韓民國法治基礎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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