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 Bee

憲法法庭概要

  • 撰写语言: 韓国語
  • 基准国家: 所有国家country-flag
  • 其他

撰写: 2025-01-05

撰写: 2025-01-05 18:14

大韓民國憲法法院是為了守護憲法及保障國民基本權利而設立的獨立司法機關。憲法法院於1988年9月1日正式成立,肩負著維護大韓民國憲法秩序及實現法治的重要角色。

設立背景

1987年民主化運動之後 產生了修憲的必要性,藉此設立了憲法法院。憲法法院位於首爾特別市,由九位法官組成。這些法官分別由總統、國會及大法院院長任命,以保障憲法法院的獨立性。

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

憲法法院的主要功能

  • 違憲法律審判: 判斷特定法律或法律條文是否違反憲法。這通常是大法院或其他法院請求憲法法院進行審判。
  • 彈劾審判: 審理總統、國務總理及其他高級公務員的彈劾訴訟。國會通過彈劾案後,憲法法院會判斷相關公務員職務執行上的法律責任。
  • 憲法訴願審判: 國民主張基本權利受侵害時,可以提出憲法訴願,憲法法院會審理並判斷是否侵害基本權利,並採取補救措施。
  • 政黨解散審判: 審判政黨是否違反憲法基本秩序而應予解散。由政府或國會請求啟動,憲法法院決定是否解散該政黨。
  • 權限爭議審判: 解決國家機關之間的權限爭議,也就是權力衝突。這主要處理立法、行政、司法部門之間的權力衝突。

大韓民國憲法法院透過這些功能,貢獻於憲法的守護、法治的實現及國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憲法法院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扮演著構成大韓民國法治基礎的重要角色。

评论0